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消防联动控制浅析

出入口控制系统通过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的启闭来控制人员进出防护区域,实行对保护对象的保护,出入口正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开启时需要认证程序,这样就不利于应急情况下的快速疏散,因此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统能在应急情况下快速开启,满足人员应急疏散的要求。但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区域通常是风险防范区域,特别是一些安全等级高的区域,需要有防护技术开启的能力,这就需要合理设计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应急疏散方式,达到既能保证快速疏散,又能保证防护区域安全防护的要求

一、出入口安全等级及控制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以下简称为规范编号,下同)规定“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根据对保护对象的防护能力差异化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等级”,并将安全等级划分为1、2、3、4级。

等级1,低安全等级。防范的对手基本不具备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知识,且仅使用常见、有限的工具,当对手在面对最低程度的阻力时很有可能放弃攻击的念头。该等级通常可用于风险低、资产价值有限的防护对象,防护的主要目的是阻止和拖延对手行动。

等级2,中低安全等级。防范的对手仅具备少量出入口控制系统知识,懂得使用常规工具和便携式工具,当对手意识到可能已被探测之后很可能放弃继续攻击的念头。该等级通常用于风险较高、资产价值较高的防护对象,防护的主要目的是阻止、拖延和探测对手的行动。

等级3,中高安全等级。防范的对手熟悉出入口控制系统,可以使用复杂工具和便携式电子设备。当对手意识到可能会被认出及抓获,有可能放弃继续攻击的念头。该等级通常用于风险高、资产价值高的防护对象,防护的主要目的是阻止、拖延和探测对手的行动,同时可以提供方法,帮助认出对手。

等级4,高安全等级。防范的对手具备攻击系统的详细计划和所需的能力或资源,具有所有可获得的设备,且懂得替换出入口控制系统部件的方法。当对手意识到可能会被认出及抓获,有可能放弃继续攻击的念头。本等级的安全性优先于其他等级的所有要求,该等级通常用于风险很高、资产价值很高的防护对象,防护的主要目的是阻止、拖延和探测对手的行动,同时可以提供方法,帮助认出对手。

50348规定“各安全等级的出入口控制点,都应支持对进入受控区的单向识读出入控制功能;安全等级为2、3、4级的出入口控制点,应支持对进入及离开受控区的双向识读出入控制功能,安全等级为3、4级的出入口控制点还应有复合识别、多重识别、异地核准等要求”,如此要求就必然会导致目标识别较慢,不能满足应急疏散时的快速要求。

二、联动范围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规定“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能接收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并应具有解除门禁控制的功能”。条文说明解释“及时打开疏散通道上的门和庭院的电动门,解除火灾疏散通道上的门禁控制,需要在主机所在的机房集中解锁也需要在现场解锁。出入口控制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疏散的需要。内部现场手动直接解锁,指不需要借助工具就能解除,要求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应不用凭证识读操作即可通过疏散通道”。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规定“疏散通道的出入口控制点应满足紧急情况下人员不经凭证识读操作即可通行的要求”,条文说明解释“不是说出入口控制系统所管理与控制的每个出入口必须与消防联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0116-2013)规定“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等的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和庭院电动大门的功能,并应具有打开停车场出入口挡杆的功能”。

55024在正文中没有指出联动控制的范围,但在条文说明中指出为疏散通道上的门;55029正文指出为疏散通道的出入口控制点,条文说明中指出不是每个出入口都必须与消防联动;50116也指出为疏散通道上的门。虽然规范的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但55029与55024同为全文强制性规范,拥有相同的法律地位,综上,可认定为解除范围为疏散通道上的门。但“疏散通道”这个词语,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等规范中并未对这一概念进行解释,导致执行时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从广义角度来看,人员疏散路径所经空间,包括房间内通道,疏散走道,以及前室、疏散楼梯直至室外安全区域的通道,均可视为疏散通道,包括平面方向的内部疏散通道和疏散走道,也包括人员竖向疏散的安全通道等,均可视为疏散通道。从狭义角度来看,仅包括疏散走道、前室、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不包括房间内通道。

解除方式是全部解除还是单方向解除,规范也没有说明,但在50348已废止的强制性条文中指出“系统不应禁止由其他紧急系统(如火灾等)授权自由出入的功能。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应能不用进行凭证识读操作即可安全通过”。

综上所述,为为保证人员安全,我们可认为疏散通道为广义上的疏散通道,包括房间疏散门、疏散走道、前室、安全出口等,但应区别对待。

三、消防救援方式

火灾发生后,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会进行内攻和救援,为保证内攻和救援效率,出入口应为开放状态。内攻和救援时会携带专业的破拆工具,而且未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口也会有机械、电子等锁具保持出入口的锁闭状态,因此重点防护区域在内攻和救援时可保持锁闭状态。

1、安全等级1的出入口控制点应进单向安装识读设备,安全等级2、3、4级的出入口控制点应进出双向安装识读设备。需要设置安全等级2、3、4级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护区域,防护区域划分时不应包括疏散走道,疏散走道应划分为单独的防护区域。

2、疏散走道、前室、安全出口处安装的出入口控制器,应连接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并由其在紧急疏散时解除全部控制功能,保证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同时应在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主机(操作PC或服务器,下同)上设有解除按钮,由其在紧急疏散时解除全部控制功能。

3、房间疏散门,安全等级1的出入口控制器,可不连接消防联动控制信号,但出门按钮处应设有明显标志,同时应在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主机上设有解除按钮,由其在紧急疏散时解除全部控制功能。安全等级2、3、4的出入口控制器,应连接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同时在出方向除正常识读设备外,还应另外安装出门按钮,并有明显标志,平时出门按钮不起作用,在接到消防联动信号后,控制器改变控制逻辑,按出门按钮可直接开门。同时可在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主机上设有解除按钮,条件允许时,由其在紧急疏散时解除全部控制功能,作为一种不可靠的备份(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电缆、电源不一定能坚持到允许解除全部控制功能时。)

应同时加强对房间人员的疏散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方式。

4、联动方式,消防联动控制信号通常为无源干接点信号,出入口控制系统与其联动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

1)对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的电控锁直接断电方式,通过干接点信号控制继电器通断强行对出入口控制系统电磁锁电源进行断电控制,以使系统断电时指定的门能够自动打开。

2)与出入口控制器上的联动端口直接沟通,由控制器改变自身逻辑,来控制电磁锁动作。

对于疏散走道、前室、安全出口处安装的出入口控制器建议采用第一种方式,消防联动输出模块输出常闭信号,控制继电器接通,从而控制电磁锁通电,保持出入口锁闭,当有消防联动信号时,输出模块改为常开信号,断电器断开,电磁锁断电,出入口打开。

对于安装安全等级2、3、4的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房间疏散门,应采用第二种方式,消防联动输出模块输出常闭信号,作为控制器判断正常工作条件的信号,当有消防联动信号时,输出模块改为常开信号,控制器判断为应急状态,允许出门按钮动作。

采用模块输出常闭信号作为正常状态信号,是为了能在平时检测到线路状态,保证线路完好。